發布:2017-06-06 閱讀:4693次(ci)
(一)項目概況
委托單位:廣西壯(zhuang)族自治區(qu)桂林市臨(lin)桂區(qu)人(ren)民法院
鑒(jian)定(ding)類型:房屋受損原因司法鑒(jian)定(ding)
房(fang)屋地址:廣西(xi)桂(gui)林市臨桂(gui)區金水路**號(hao)
鑒(jian)定日期(qi):2016-01-31
司法鑒定委托書
(二)檢測鑒定目的
由廣西壯族(zu)自(zi)治區(qu)桂林市臨(lin)桂區(qu)人民(min)法院審理的黎**與蔣*軍、蔣*榮糾紛一案,因案情需要,受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法院的委托,廣東保順(shun)檢測鑒定有限(xian)公司對(dui)相關房屋進行鑒定,鑒定事項(xiang)為對(dui)臨桂區金水路**號**賓(bin)館402、403、302、202號的(de)滲水原(yuan)因進行司法鑒定。
(三)檢測鑒定內容
1、對與本鑒(jian)定相(xiang)(xiang)關的訴訟資料及相(xiang)(xiang)關筆錄等進行調查了解。
2、對(dui)該(gai)房屋結構構件(jian)出現(xian)的(de)損壞情況(kuang)進行檢查,并對(dui)構件(jian)損壞現(xian)狀(zhuang)進行拍(pai)照及(ji)登記。
3、根據上述檢(jian)查、檢(jian)測綜合分析,對被(bei)鑒定房屋作出相關鑒定結(jie)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