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:2017-08-10 閱讀:5657次
(一)項目概況
委(wei)托單位:廣東省(sheng)江門市(shi)蓬江區人(ren)民法院(yuan)
鑒定類型:房屋司法鑒定
房屋地址:廣東省江(jiang)門市蓬江(jiang)區建泓璟(jing)園7幢(chuang)
鑒定(ding)日(ri)期:2017-05-09
(二)、鑒定目的
由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原告葉**訴被告江門市蓬江區**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(案號:【2017】粵0703民初4111號)為查明案情事實需要進行司法鑒定,鑒定事項為對涉案房屋位于江門市蓬江區建泓璟園7幢**房屋的兩衛生間墻面飾面磚的工程質量問題進行鑒定(不對材料材質、品牌進行鑒定)。受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的委托,我房屋鑒定機構對該委托事由進行(xing)檢(jian)查(cha)、鑒定(ding)。
(三)、鑒定內容
1、對房屋結構類(lei)型(xing)、房屋地址、建(jian)造年代、房屋朝向、房屋裝修概況及(ji)房屋用途進(jin)行現場調查。
2、采用靠(kao)尺、楔形塞尺、內外直角檢測(ce)(ce)尺、手持激光測(ce)(ce)距(ju)儀及響(xiang)鼓錘等(deng)儀器(qi)對(dui)該鑒定區域裝修裝飾(shi)情況進行檢查(cha)檢測(ce)(ce)及拍照記錄(lu)。
3、根據現場檢查、檢測結果及委托方提供的相關資料,依照《住宅(zhai)室(shi)內裝飾(shi)裝修工程(cheng)質(zhi)(zhi)量(liang)驗收規(gui)范(fan)》(JGJ/T 304-2013)對該鑒定區域(yu)的裝修裝飾(shi)工程(cheng)質(zhi)(zhi)量(liang)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及有(you)關國家標準進行檢測鑒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