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:2017-10-10 閱讀:4488次
(一)、房屋鑒定項目概況
委托單位:東莞市第一人(ren)民(min)法院
鑒定類型:房屋司法仲裁檢測鑒定
房(fang)屋(wu)名(ming)稱(cheng):林**房(fang)屋(wu)
房屋(wu)地(di)址:廣(guang)東省東莞市東城主(zhu)山大井頭工業(ye)區振興(xing)路(lu)
鑒定日期:2015-02-19
房屋鑒定委托書
(二)、房屋鑒定目的
由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的原告與被告存在租賃合同關系,被告未按約定交付租金。被告反訴稱案涉物業存在質量問題,樓面嚴重漏水導致無法正常使用。因案情需要,受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房屋鑒定委托,我司對林**房屋的滲水原(yuan)因(yin)進行鑒(jian)定。
(三)、房屋鑒定內容
受東(dong)莞市第(di)一(yi)(yi)人民法(fa)院(yuan)的委托(tuo)《司法(fa)鑒(jian)(jian)定(ding)(ding)委托(tuo)書(shu)》案(an)號:(2015)東(dong)一(yi)(yi)法(fa)東(dong)民一(yi)(yi)初字(zi)第(di)1992號,我(wo)公司對該委托(tuo)事由進行檢(jian)查、鑒(jian)(jian)定(ding)(ding)。本次鑒(jian)(jian)定(ding)(ding)的主(zhu)要(yao)工作內容如下:
1、對(dui)該房屋滲(shen)水(shui)位置進行記(ji)錄及拍照登記(ji)。
2、依據(ju)相(xiang)關規范標準,對林**房屋滲水(shui)原因進行鑒(jian)定。